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3〕27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工程建设领域
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常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
常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
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决定自2013年7月至11月,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目标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租赁等建筑市场秩序和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使用程序,依靠先进科技等手段,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各环节存在的下列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一)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三)起重机械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其安装、拆卸(顶升)作业未制定专项方案及审批,作业过程未严格按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
(四)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未按施工方案和标准规程搭设及拆除,不符合规程和方案要求,钢管、扣件进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五)高大模板、桥梁隧道施工未按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未按施工方案和标准规程搭设,不符合规程和方案要求的;
(六)深基坑施工未按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
(七)作业规程或施工方案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施工作业现场未制定并落实好台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措施的,夜间施工未实行领导带班、审批备案的;
(九)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建筑施工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
(十)发生事故后未认真吸取教训,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要针对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制造、租赁、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拆除、检验检测等环节暴露出的问题,统筹协调、源头管理、联合监管,建立健全租赁、安装企业准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定责”制度。加大对施工材料制售、租赁环节的管控力度,杜绝无证制造、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残次、报废起重机械和严重弯曲变形、锈蚀等劣质钢管、扣件流入市场和进入施工现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