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企业:
为了加快推进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省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的引导推动作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浙发改地区[2013]662号),现就我县申报2013年度省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2013年度已开工建设,符合《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范围的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以及具有显著产业、区域带动效应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等。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经济转型升级方向和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突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级产业集聚区产业引导和项目准入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3号)所明确的各集聚区主导产业和主攻方向,突出对新兴产业跨越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科技研发领域和技术改造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