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3〕40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进一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进一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印发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进一步深化开展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浙安委办明电〔2013〕1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近期,我省一些地方和行业连续发生较大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月30日,平湖市申平塑胶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9月11日,嘉兴秀洲区一辆轻型货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9月14日,上虞市道墟镇绍兴市华元化工有限公司发生萘储罐爆炸,造成3人死亡;9月15日,丽水龙泉市瓯江青瓷有限公司厂房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支模架坍塌,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前一阶段,宁波、温州等地也相继发生较大火灾事故。这些事故暴露出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隐患排查治理仍不彻底、监管措施仍不够到位等问题,引起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向我省下发了事故警示通报(安委办警示通报〔2013〕16号),李强省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9月17日,毛光烈副省长召集相关市政府以及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遏制我省近期较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实现今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办事故警示通报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前一阶段,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尽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我省较大事故频发的现状看,部分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还存在盲区、死角,仍有不少漏洞和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激增,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等都处于繁忙时期,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多,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维稳定、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的切实措施。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提高防范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水平,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明确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和领导,继续保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盯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等事故多发领域,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的作用,深入排查、认真整改,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道路交通领域,要以客运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车、校车等车辆为重点,加强道路执法和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无证无牌、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国省道事故多发点段、长大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治理,努力减少和消除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各类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