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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川街道胡柚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朗读
 各村(居)委会:

《金川街道胡柚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金川街道胡柚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为进一步抓好街道胡柚产业提升发展,增强胡柚产业竞争力,结合我街道农业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胡柚管理水平,规范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品牌、开发深加工产品等为抓手,提升胡柚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深加工水平,形成以高品质、深加工、强品牌为特征的胡柚产业,实现产业升级、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从2013年-2015年,按照“三类园地”( 优质精品园、提升改造园、淘汰园)的划分标准,全面开展“三低园(产量低、品质低、管理水平低)”的提质改造,努力实施“ 3个一批”( 建设提升一批、改造淘汰一批、转型规范一批)。通过三年的努力,改造提升 “三低” 胡柚园2700亩,建立胡柚优质精品园1100亩,社会化统一管理面积2400亩,柚园流转 500亩;品牌使用率80%以上;小柚果综合利用1000

具体目标:

建设提升一批:一是建设精品园总面积1100亩。其中建县街道级精品园2个,国家注册备案的出口胡柚基地2个以上。精品园应用高品质栽培技术,基础设施完善,基地管理水平高,优质果率90%以上,果实可溶性固形物(糖度)达12度以上。二是提升“三低园”2700亩。制定针对性的改造提升措施,应用先进栽培技术,实施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机制。加强土壤改良,全面提高面上胡柚管理水平与品质质量,提升改造后胡柚优质果率80%以上,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糖度)达到11度以上。

改造淘汰一批:对部分品质差的桔园进行更新换代,补种或高位嫁接优良胡柚品种。对海拔较高(300米以上)、地势低洼常年易冻以及品质差(胡柚糖度在9度以下,且味酸、枯水严重或口感差的园地)、荒废的桔园进行淘汰,开展废弃园地整理。

转型规范一批:推动胡柚销售、加工企业(合作社)向深加工企业转变。做好胡柚残次小青果地综合利用,力争胡柚深加工鲜果量30%以上。规范管理使用常山胡柚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统一打响“一标志双商标”的胡柚区域品牌,力争规范使用常山胡柚证明商标的合作社达到3家,重点培育1家使用中国驰名标品牌销售的合作社。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生产环节管理,全面提高胡柚质量与管理水平。

1.优化胡柚栽培区域。根据胡柚栽培区域与园地实际状况,各村将所属辖区内胡柚园地进行分类调查、统计,按照优质精品园(胡柚果实可溶性固形物达12度以上)(含出口基地)、提升改造园(改造后达到11度以上)、淘汰园(糖度在9度以下,且味酸、枯水严重或口感差)等3类进行分类,分类到地块。通过合理分类。制定相应的规划,明确辖区内各类园地发展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和实施。

2.推进优质精品园建设。围绕高品质、高标准、高技术的“三高”要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重点抓好胡柚精品(出口)基地建设。精品基地重点要推广采用银色反光膜、出口绿色栽培和完熟设施栽培等高品质栽培技术措施,加强道路、高效节水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实行四个统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组织服务、统一品牌销售),实现设施配套化、桔园标准化、管理组织化,提升胡柚品质。重点村三年内要新建县街道级精品园1个以上。其中2013年街道要建立县级精品园1个以上。

3.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实施社会化统一管理方式,完善以病虫害统防统治、统一修剪、统一施肥为内容的社会化统一管理模式。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柚农将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生产管理环节委托给胡柚科技服务队、植保专业合作社等社会专业化服务组织进行统一管理。服务组织与柚农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树体状况和服务内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街道胡柚植保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队等胡柚社会化管理专业服务组织发展到5家以上,其中2013年社会化统一管理实施面积达到 1350亩,20142015年确保每年新增实施面积550亩。

4.统一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标准。制定统一的技术改造提升标准,全面推广三疏二改、增施有机肥、控水栽培、延后完熟栽培等技术改造措施,平地柚园达到亩栽密度40株,山地桔园50株,树高控制在3米以下;大田胡柚园地实施控水栽培,采用开深沟、起高垅等方式降低地下水位,劣质园改造全部采用胡柚选育新品种进行高接换种或苗木补植,力争三低园改造达到连片、优质的目标。

(二)完善现代农业管理机制,推进规模化生产

1.开展园地经营权流转。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引导柚农将胡柚(柑桔)的经营权流转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经营管理,流转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柚农按照每年或一次性收取流转承包费的方法,签订流转协议。  重点支持桔园流转规模在50亩以上的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加快推进三低园的流转,实行优化改造,促进规模化经营。3年完成流转面积 50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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