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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办发〔2013〕178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常山县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
专题网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
专题网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平台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省政府要求2013年底前市、县两级同步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任务。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意见和省纪委关于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利用电子政务手段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充分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和互动交流平台,打造覆盖全面、体系完整、公开及时、服务深入、监督到位的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题网站。
二、 建设模式
我县“阳光工程”专题网站由县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统一的技术平台和网站界面,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集约化建设和整合式服务,既要确保县级各单位在不增加信息化投入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规范快速完成专栏建设任务,又能实现公众对各部门公开内容的一站式查询,实现对各部门公开内容的统计分析、统一监管。网站的主题内容和设计样式要遵循省、市级网的统一规范,从而实现“阳光工程”专题网站的整体规范、衔接有序、互联互通。
三、职责分工
县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纠风办联合推进,并成立协调小组。县级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网站建设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阳光工程”专题网站的具体建设实施和保障工作。负责“阳光工程”网的总体架构设计和技术需求实现,负责对技术实现方案、建设实施和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指导、协助县级各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做好“阳光工程”专栏的搭建,负责做好各单位内容维护的培训、督促工作,负责全县“阳光工程”网的业务和技术规范制定工作,负责“阳光工程”网的推广和宣传工作,负责与具体承担技术开发工作的信息技术公司商务采购和经费支付。
县政府纠风办负责“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的总体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负责“阳光工程”网站建设需求和主体内容的梳理,联络协调各有关责任单位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负责对网站内容和页面设计方案进行把关,负责做好各单位网站内容保障的检查督促工作。
县级各有关单位负责按照规范要求,梳理本单位“阳光工程”所设项目的具体公开内容、要素、格式等,并在统一平台上做好信息加载、日常更新工作。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