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政发〔2013〕59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新昌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批复
新昌乡人民政府:
你乡《新昌乡关于要求同意行政村模调整方案的请示》( 新政〔2013〕43号)收悉。为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乡行政村从现有的24个村调整为10个村,调整后的行政村区域由相应的原行政村区域组成。
二、调整后的各行政村名称、概况如下:
1.新昌村:包括原新锋村、葛畈村、吴家村、新昌村、下坑坞村等5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10.5平方公里,村民小组27个,户数693户,人口2545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新昌村。
2.郭塘村:包括原郭塘村、瑶岭村、蕉坞村等3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9平方公里,村民小组21个,户数612户,人口2302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郭塘村。
3.輏輅村:包括原輏輅村、外輏輅村、鄢家村、谢家村等4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8.2平方公里,村民小组29个,户数731户,人口2533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輏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