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政发〔2013〕61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东案乡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批复
东案乡人民政府:
你乡《东案乡关于要求同意行政村模调整方案的请示》( 东政〔2013〕51号)收悉。为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乡行政村从现有的18个村调整为10个村,调整后的行政村区域由相应的原行政村区域组成。
二、调整后的各行政村名称、概况如下:
1.高峰村:包括原梅树底村、淤里村等2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19.1平方公里,村民小组20个,户数368户,人口1251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淤里村。
2.金源村:包括原高角村、底角村、后宅村、外宅村等4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10平方公里,村民小组42个,户数745户,人口2345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高角村。
3.呈东村:包括原东头村、呈村村等2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13.1平方公里,村民小组22个,户数656户,人口2173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呈村村。
4.白马村:包括原里村村、墅口村村等2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3.7平方公里,村民小组13个,户数377户,人口1175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里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