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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发〔2013〕69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芳村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批复
芳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芳村镇关于要求同意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请示》( 芳政〔2013〕77号)收悉。为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行政村从现有的38个村调整为20个村,调整后的行政村区域由相应的原行政村区域组成。
二、调整后的各行政村名称、概况如下:
1.芳村村:包括原芳村村、西山村、新福村、前溪村、红旗岭村、大坞蓬村等6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8.96平方公里,村民小组52个,户数1272户,人口4158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芳村村。
2.新桥村:包括原坞石坑村、岩背村、詹村村、新桥村等4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20.664平方公里,村民小组28个,户数687户,人口2207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新桥村。
3.芙蓉湖村:包括原金川村、古溪村、修书埂村、岭上埂村4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7.6平方公里,村民小组25个,户数516户,人口1900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金川村。
4.园区新村:包括原石壁底村、雅塘村、桐坂岗村等3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3.76平方公里,村民小组25个,户数543户,人口1944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雅塘村。
5.泮坑村:包括原岭后殿村、半坑村等2个行政村,新的行政村面积7.48平方公里,村民小组16个,户数583户,人口2038人,新村办公地址设在原半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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