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城东〔2013〕6号
常山县城东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常山县城东新区管委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常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常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人劳公〔2010〕83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常人社[2012]1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城东新区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城市发展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常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常人劳公[2010]83号);(其他相关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一)岗位类别设置
本单位经核定的编制数为29个,单位规格为正科级,现有在职人员21个。
本单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总量29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占岗位总量20.7%;专业技术岗位22个、占岗位总量75.9%,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3.4%。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5.9%。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工程类系列。
(二)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
1、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确定,本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七级职员岗位。
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本次设置管理岗位总数6个,其中:七级1个,八级2个,九级3个。
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7:4:5.3:,本单位设置高级岗位1,中级岗位9个,初级岗位12个。
(1)副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7%。其中: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其中:八级岗位3个,九级岗位4个,十级岗位2个。
3、初级岗位1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3%。其中:十一级岗位6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首次可聘岗位情况
根据岗位设置总体要求,对现有人员根据不同类别及比例要求设定本次首聘岗位职数,具体如下:
管理岗位
首聘3个,其中:9级职员3个。
专业技术岗位
1、首聘副高级岗位2个,其中: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9个,其中:八级岗位3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4个。
3、初级岗位6个,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4个。
工勤技能岗位
1、设置技术工岗位1个,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