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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山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县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衢政发〔2012〕31号),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全面落实,现印发我县实施细则,请各遵照执行。
一、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一)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1.贴息对象:常山县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2.贴息条件: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还本付息后。
3.贴息比例: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
4.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提供资料:《常山县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小额担保贷款合同、还本付息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持本县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常山县(在常山县工商登记注册)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以及从事高科技行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由县财政据实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的办理按照《衢州市人民银行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衢银发〔2011〕10号)执行。
二、职业创业培训、技能鉴定费补贴
(一)常山县各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费补贴
1.补贴对象:常山县各企业
2.补贴条件:新招收毕业年度内(毕业年度指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岗前适应性培训一般不少于3天)。
3.补贴标准:岗前适应性培训每人补贴200元,取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补贴400元,外派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培训的,在600元限额以内据实补贴。同一人只能享受其中一项补贴。
(二)常山县定点培训机构一次性创业培训费补贴
1.补贴对象:常山县定点培训机构
2.补贴条件:为有创业意愿的持本县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县户籍及本县生源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
3.补贴标准:网上开店、GYB(产生你的企业)等创业培训,每人补贴600元;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和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每人补贴1000元。
(三)常山县定点培训机构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
1.补贴对象:常山县定点培训机构
2.补贴条件:为本县户籍及本县生源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培训等级、工种、就业等情况,可给予定点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
3.补贴标准:取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补贴400元,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补贴1000元,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1500元。
(四)常山县定点鉴定机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
1.补贴对象:常山县定点鉴定机构
2.补贴条件:为本县户籍及本县生源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3.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180元
(五)相关要求及提供资料
1.常山县各企业或常山县定点培训机构办班前7天提交《常山县职业创业培训办班申请表》(附件2),经核准方可办班;
2.《常山县职业创业培训费、技能鉴定费补贴申请表》(附件3);
3.《常山县职业创业培训、技能鉴定(考核)名册》(附件4);
4. 常山县各企业申请岗前培训费补贴,应先办理就业登记,填写招工备案表。委托培训机构培训的,需提供培训费票据复印件;外派培训需提供相关文件、培训费票据复印件。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班或毕业年度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本县生源高校毕业生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补贴
(一)用人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常山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2.补贴条件:招收毕业年度内本县户籍和本县生源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毕业生服务满1年的。
3.补贴标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50%
4.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相关要求及提供资料:用人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应先办理就业登记,填写招工备案表。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实行“先缴后补”。提供《常山县用人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5);《常山县用人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表》(附件6);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复印件;毕业离校后1年(含1年)以上无就业经历的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高校毕业生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证明。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在常灵活就业的常山县户籍及本县生源就业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毕业2年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县户籍及本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常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在本县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补贴标准: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最低正常缴费额的50%
4.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相关要求及提供资料:《常山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和社保补贴登记表(认定证明)》(附件7);营业执照副本或灵活就业人员用工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用工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审核签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和缴费程序参照衢市人劳就〔2010〕91号文件中《衢州市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发放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的一次性就业补助
1.补助对象:毕业年度内本县户籍及本县生源高校毕业生
2.补助条件:毕业年度内本县户籍及本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到本县托管的街道所属的社区(村)(已纳入选聘到村工作管理的和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或常山县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服务满1年的。
3.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3000元
4.提供资料:《常山县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8);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满一年的书面证明(盖章);高校毕业生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定点培训机构一次性跟踪指导服务补助、创业服务机构一次性创业服务奖励
(一)定点培训机构一次性跟踪指导服务补助
1.补助对象:常山县定点培训机构
2.补助条件:为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跟踪、指导等后续服务,在培训后一年内在我县当地实现创业并正常营业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
3. 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500元
(二)创业服务机构一次性创业服务奖励
1、奖励对象:常山县创业服务机构
2、奖励条件: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并帮助其在我县当地实现创业并正常营业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
3、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300元
(三)提供资料
1.《常山县定点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9);
2.自主创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3个月(含3个月)以上完税或免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定点培训机构需提供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跟踪服务指导的台帐资料(包括开展跟踪指导服务的时间、内容及高校毕业生的签字确认);
5. 创业服务机构为学员开展“一条龙”创业服务的台帐资料(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活动记录、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书面材料);
6.《高校毕业生对常山县定点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申请跟踪指导服务补助》(创业服务奖励)知情确认书(附件10),对同一名高校毕业生开展服务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补助或奖励。
六、创业项目入库一次性补助、被采用一次性补助
(一)创业项目入库一次性补助
1.补助对象:创业项目持有人
2.补助条件:推荐自有创业项目,并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估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
3.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创业项目被采用一次性补助
1.补助对象:创业项目的持有人
2.补助条件: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并被3次以上采用的。
3.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3000元
(三)提供资料
1.《常山县创业项目入库补助申请表》(附件11);
2.《常山县创业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2);
3. 创业项目持有人对创业项目持有的有效证明(专利证书等);
4.创业项目被3次以上采用的有效证明(协议书、营业执照等);
5. 《常山县创业项目采用补助知情确认书》(附件13)。
七、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一次性建园补贴及奖励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一次性建园
补贴。
1.补贴对象:常山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