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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教育局通知
常教安〔2014〕9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乡镇(街道)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寒假、春节刚过,2014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认真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安全维稳各项工作,明确安全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开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顺利,现就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前后安全工作
春季是火灾、流行性疾病、学校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校对此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这一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敏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将开学初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及早召开班子会、教师会、特殊岗位人员专题会和学生安全教育会等各个层面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会议,认真研究本学期学校安全新形势新情况,落实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制定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行事历,部署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校(园)长是学校(幼儿园)的第一责任人,要与各分管副校长、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等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岗位职责。要提升工作能力,避免因麻痹大意、管理不善、职责不清等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将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位教职员工,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育人氛围。
二、要切实加强开学前后安全教育工作
各校要把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板报、橱窗、宣传栏、校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等教育媒介,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要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文明礼仪修养、防暴力侵害、预防烟花爆竹伤害等作为教育的重中之重。要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行路”,要通过校信通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告知学生(幼儿)家长切实履行好对子女的安全监护职责和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严禁野外用火,注意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违禁物品及烟花爆竹进入校园。在抓好安全防范教育的同时,各校要认真更新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要从一个班级、一个年级,逐步过渡到全校性演练。通过教育和演练活动,使全体学生进一步了解安全常识和要求,明确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内容,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要细致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校要在开学前,全面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彻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安排专人限期整改,认真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坚决杜绝因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一要对校舍、实验室、车棚、围墙、大门、厕所、水井及各楼层消防设施及校内外置空调架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设置安全警示牌,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防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立即上报,确保安全。二要对学生床铺、楼梯护栏、旗杆、教室门窗、体育设施、室外墙壁悬挂物、宣传橱窗、建筑物顶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倒塌、坠落等发生伤害事件。三要对理化生器材室、微机室和多媒体教室的器材、设施、门窗、护栏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
(二)积极做好校园消防安全防范。一要加强对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处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及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环节的排查,落实好监管措施和安全责任人。二要认真检修和添置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特别是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疏散标志、电线电器等设施安全,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各类通道、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和应急通道、出口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要立即整治。三要严格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器,消除学生生活区用房存在的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