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4〕6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及全国“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春节后,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为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认识
复产(复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严格的开工复产安全检查责任制,加强对开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
二、落实责任,切实保障复产工作有序开展
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产前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积极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生产安全。同时,将整改复工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深入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三、强化培训,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春节过后,各类企业职工流动大,新招职工多。企业在开工复产前,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岗前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新招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各类企业,尤其是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等企业还应针对员工节后上班精神尚不集中的特点,进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自觉遵章守纪的教育,确保培训率达到100%,杜绝开工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全员共同参与,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考核、有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重新培训,直至合格。
四、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复产企业安全监管
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恢复生产的企业,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企业超能力、超定员、超定量生产。要认真分析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