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4〕1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4年迎春节保平安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衢市安办〔2013〕87号),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大检查活动,推进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堵塞漏洞盲区、深挖安全隐患、加大整改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开端。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2014年春节前。
三、检查内容
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综合检查、暗访暗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综合检查:由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进行。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内和所监管的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企业自查:由企业自行组织力量对本企业重点部位、重要岗位进行自查自纠。
(三)暗访暗查:由县领导带队,聘请行业专家参与,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的形式进行。
1.春运工作、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建军牵头,县公安局、安监局、经信局、消防大队、工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供销联社等单位参加。重点检查春运各责任部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排查爆破作业、排土场、病险尾矿库等方面安全隐患;检查尾矿库监测系统、地下矿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矿山停产期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液氨生产使用企业是否存在的设备陈旧老化、非法安装、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突出问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特种设备。由副县长郑建华牵头,县质监局、工商局、住建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参加。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等。
- 上一篇:关于调整常山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下一篇:常山县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