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普〔2014〕3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规律与新特点,进一步提升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与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学生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选内容
主要围绕学生德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资助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团队工作、学生生活、就业指导等方面,各学校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的学生工作。
三、评选标准
(一)创新性。申报创新奖的学生工作应具有鲜明的创新特征和实质性的创新内涵。
(二)实效性。申报创新奖应以学校已开展的某一活动或已实施的某种做法为主体,并已取得较明显成效,有事实及相关材料支撑,学生普遍反映良好,校内外评价较高。
(三)推广性。申报创新奖的特色活动、特色做法所解决学生工作中的问题,应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对我县学生工作创新开展,具有启迪借鉴意义和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评选方法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