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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4〕18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国务院有关政策研究和
对接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3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我县加快产业发展升级、促进结构优化、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了机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策,顺应政策挖掘项目,抢抓机遇争取更多政策支持,现将《加强国务院有关政策研究和对接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把加强国务院政策研究和对接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在牵头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做好国务院政策及国家部委和省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和对接工作,对重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表或计划表,并及时向牵头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参与,密切关注最新政策动态,积极做好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对接争取等相关工作。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加强国务院有关政策研究对接
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
一、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针对我国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国务院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业施策,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政策涉及我县的水泥、光伏等行业,需要深入分析研究,积极应对。
(一)《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工作要求:(1)抢抓国家和省推广光伏应用的政策机遇,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重点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2)积极应对光伏产业产能阶段性过剩的挑战,规范产业发展秩序,重点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高光伏产品转换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光伏骨干企业。
2.重点工作:(1)编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光伏电站建设布点规划,做好各规划间的协调和衔接。(2)结合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研究制订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政策措施。(3)加强与国家部委及省厅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更大支持力度,重点争取光伏应用项目列入全省计划,争取光伏发电总量指标。加快推进天子股份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通过示范性项目建成,大力推广光伏发电应用。(4)充分利用光伏发电可抵扣能耗和增加能耗空间的政策,加强光伏发电量的统计及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工作,积极参与用能指标交易活动。(5)摸清可不占用年度土地计划指标的各类未利用地规模,协调好电网企业各项服务保障。(6)按照光伏产品的检测和认证标准,做好光伏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全面推广国家或省光伏材料、电池及组件、系统及部件等生产标准体系。(7)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帮助有关企业做好项目申报与争取等工作。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夏建军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中心、质监局、物价局、供电局。
(二)《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
1、工作要求:(1)积极应对我县水泥、化工、钙产品等行业面临的现实挑战,结合我县现有产业发展的实际,以“做优龙头、上大压小、兼并重组”等方式调整优化存量,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着力增强我县产业的市场竞争力。(2)抢抓国家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倒逼机遇,加强对我县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产能利用情况的研究和分析,加快推进“腾笼换鸟”,力争腾出更多能耗空间,换出更优生态环境。
2、重点工作:(1)开展全县工业企业综合效益排序工作,分析研判我县化工、水泥、轴承、纺织、钙产品等主要行业产能、效益和资源利用情况,重点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涉及的水泥、光伏行业,以及属于高能耗、高排放、低层次、低效益的素质性过剩行业,提出整治提升意见,分行业制订工作计划。(2)结合“五水”共治,大力推进“蓝天三衢生态治理工程”。加大对化工、造纸、碳酸钙、石灰立窑、石灰钙等行业中“低、小、散”企业的整治淘汰力度,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对沿江、沿溪污水排放企业的调查摸底,严格执行强制性排放和能耗限额标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3)督促南方等水泥企业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积极推进水泥企业闲置土地的利用和自备矿山的综合开发,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循环型生产和高标号水泥、特种水泥的产能比重,强化污染物排放和能源、资源单耗指标约束,依法淘汰落后产能。(4)支持常山水泥铁路专用线建设。(5)加快建立健全“行业准入、信息引导、行业预警、产能置换、依法退出”等长效机制,建立行业产能数据收集和研判制度。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夏建军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水利局、矿管办,辉埠镇。
二、发展循环经济,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新出台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体现了新一届中央政府的政策导向,政策“含金量”高、激励约束力度大,需要深入分析研究,积极对接争取,抢抓政策机遇。
(一)《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1.工作要求:(1)深刻理解循环经济发展是未来发展趋势和我县比较优势所在,把发展循环经济摆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位置,理清循环经济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探索基本模式、技术路线和实现方式等。(2)抢抓国家加大循环经济支持力度的机遇,争取对我县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开展争创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活动。(3)研究循环经济发展对我县经济社会的影响,尤其是要深入研究对我县主要行业发展带来的转型压力和创建休闲城市的有利条件和机会,并提出工作建议。
2.重点工作:(1)对照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在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基础上,梳理出一批我县要重点争取的“十百千”示范项目和可争取专项资金的项目,加强与国家部委及省厅的沟通联系和对接争取,积极争取循环经济发展“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2)启动浙江省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前期工作,编制《常山县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3)构建全县循环型工业体系、循环型农业体系、循环型服务业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并针对我县钙类加工企业环境污染严重和能耗较高、生猪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的现状,加快实施钙循环经济产业园、蓝天三衢生态治理工程、畜禽排泄物高效资源化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程等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我县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的建设。(4)深入研究我县循环经济基本模式和循环产业链,积极谋划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收集循环经济领域的重点企业信息,开展循环经济招商推荐活动。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夏建军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农办、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中心、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卫生局、环保局、商务局、招商局,辉埠镇。
(二)《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1、工作要求:(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明确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力争通过若干年努力,使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我县重要的主导产业之一。(2)出台激励政策,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谋划一批节能环保产业招商项目,实施一批节能环保改造提升工程,推广一批节能环保产品。结合蓝天三衢生态治理工程,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等专项资金。
2、重点工作:(1)调查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现状,编制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对照国家及省相关支持政策,谋划一批城镇基础设施、污染治理、绿色建筑、现代田园城市、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包装一批生态家园建设、现代农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加强与国家部委、省厅的沟通联系和对接,积极争取节能环保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的支持。(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产业。支持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谋划一批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争取列入上级专项,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4)支持一批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项目建设,支持发展块状经济、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进衢州巴菲尔化学有限公司“无氰碱铜电镀液”项目推广应用。(5)制定、落实节能环保产业激励政策,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6)开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宣传、业务知识培训。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夏建军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科技局、农业局、环保局、质监局、统计局、招商局、人才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辉埠镇。
(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工作要求:(1)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保护大气环境的思想认识,把大气污染防治提上重要议事日程。(2)深入研究我县大气环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提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工作措施及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若干年努力,使空气质量符合休闲城市的要求。(3)对照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谋划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2.重点工作:(1)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普及企业和民众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思想认识,强化环保责任。(2)根据我县的发展定位,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休闲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工作,逐步把空气质量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3)抓好《常山县政府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暨PM2.5治理三年(2013-2015年)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确定工作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责任人联络机制。(4)围绕国家和省“治水治气”项目资金,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加强与省厅市局的沟通联系和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3.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夏建军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三、大力开发服务产品,提高生活品质
新出台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等,与我县国家休闲区建设紧密相关,是新的经济增长点,需要深入研究,积极推进。
(一)《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工作要求:(1)抢抓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黄金机遇,完善政策措施,努力把健康服务业培育成第三产业的重要内容,成为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2)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