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4〕9号
常山县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将《通知》转发至相关工贸企业,督促相关企业把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扎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相工作。
二是要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去年普查整治的基础之上,根据《通知》精神对涉及冶金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在有关工贸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自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摸清底数。
三是要不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再排查,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报县安委办备案;对存在隐患的企业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报相关单位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进一步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抄 送:市安委办,县府办,夏建军常务副县长。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印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0至2013年,全国工贸行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67起、死亡269人,分别占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41.1%和39.9%。事故暴露出部分工贸企业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检测不通风盲目作业;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防护设备设施配备不到位;未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等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督促工贸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现象,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