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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4〕45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大项目谋划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实力工业推进年、休闲城市建设年、美丽乡村提升年”活动,全力推进“大干项目、干大项目”活动,营造谋划大项目的浓厚氛围,积极备战全市重大项目谋划“擂台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重大项目谋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列入考核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谋划及报送5个以上重大项目。经论证评估后,全县力争完成谋划储备入库县级项目120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大项目30个,5亿元以上大项目35个;完成储备入库市级项目50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大项目5个,5亿元以上项目15个。
二、认定条件
1.谋划的重大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省市发展新战略,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谋划的重大项目必须是新提出来的项目(已列入县重大项目储备库、县“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的项目不予认定)。
3.谋划的重大项目投资额认定条件:产业类项目一般要求在5000万元以上,其他类项目一般要求在2000万元以上。
4.谋划的重大项目必须逐项填写《常山县重大项目谋划申报表》(详见附件),否则不予认定。
5.同一类项目,有两个以上单位提出的,且被选为储备入库的项目,以质量高的单位提出的项目予以认定。
三、谋划重点
1.围绕国家、省投资方向和政策导向,谋划一批向上争取国家、省政策性资金或政策扶持的项目。
2.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现代服务业(旅游)、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
3.重点围绕加强综合基础网络体系建设,加快谋划一批城建、交通、能源、水利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4.围绕“两型社会”建设,重点谋划一批社会事业发展、民生保障、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以及推动社会产业化发展的重大民生和社会发展项目。
5.围绕建设全县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建设,谋划一批城市路网、片区开发、组团开发、旧城改造、城市亮化、绿化、美化工程及城市环保、重点集镇建设等重大项目。
6.围绕“五水共治”,重点谋划一批治水、治气、治污项目和重大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四、时间要求
(一)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