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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普〔2014〕39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初中、中心小学:
为规范初中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我县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和承载能力,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2.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符合政策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3.坚持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根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精神,统筹做好军人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台湾同胞子女的入学工作。
三、招生办法
1.入学对象: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时间安排:全县统一规定
3.招生计划与学区划分。
(详见PDF)
4.报名办法。
⑴各初中在4月24日前将本校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发布、招生热线)、招生宣传资料送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⑵小学毕业生按户籍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初中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小学毕业学校报名证明(见附件二)等相关材料。
⑶三衢中学在城关中学学区内招收400名学生,其中200名学生通过摇号确定录取对象;在城关中学学区外招收200名学生。天马中学全部实施自主招生。
⑷符合就读初中条件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务工、经商地初中报名免费入学,当地初中学校在查实相关证件后,不得拒收此类学生。但在城关中学、城南中学招生区域内就读的学生统一到教育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应携带《小学毕业生报名证明》、务工或经商或购房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以上两学区范围内的新生户口迁移时间截止2014年4月底前(挂靠户口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