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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4〕61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县政府办班子及科级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县政府办班子成员及科级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李德勇 主任、党组书记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县长、副县长的重要活动安排;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筹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实施、督查、反馈工作。
联系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周建军 副主任、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主持县法制办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处理法制、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地方志、档案等方面工作。
联系县教育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广电总台、电大常山学院。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县新闻中心、档案局、红十字会、社科联、各民主党派。
分管文教卫科;分管法制办法制监督科、复议应诉科。负责办公室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黄廉科 副主任、党组成员、外事办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主持县外事办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处理财政、规划、咨询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文字文稿及日常综合文字组织起草、审核把关等工作。协助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筹备工作;协助负责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实施、督查、反馈工作。
联系县财政局、编委办、咨询委。
分管研究室、综合科、秘书科。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财务、档案、物资采购等方面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刘利忠 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处理发展改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对内经济协作、对外联络(同乡联谊)、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监察、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制、人民武装、政务公开、议案和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发改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监察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环保局、安监局、统计局、招商局(协作办)、开发区、国资办、矿管办、辉埠新区、乡镇功能区。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老干部局、供电局、科协、邮政通讯机构、督考办、驻常部队。
分管工业科。负责办公室行政审批、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平安建设、项目计划安排、联系企业、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郑 刚 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处理贸易、旅游、外事、侨务、对台事务、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联系县民宗局、商务局、旅游局、服务业办。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县文联、侨办、台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分管服务业科。负责办公室统战、工会、共青团等方面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方建平 金融办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工作,主持县金融办日常工作。
负责办公室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