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全镇2014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确保完成县政府下达给我镇新兵征集任务,结合今年我县征兵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开展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4年征兵命令,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 (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性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 ,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04年8月25日下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草案)》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04年9月18日下发的“浙征办[2004]17号”文件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应征青年经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计划安排
从7月初开始进行兵役登记,8月开始征集,9月初开始起运送新兵,9月15日前运送完毕,具体安排:
1、首先做好适龄青年调查摸底和兵役登记工作。会议以后各村要着手开展适龄青年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动员,广泛宣传。根据乡提供的适龄青年名单逐一排摸,凡符合条件对象的人员确定为今年预征对象。不符合应征条件的说明条件欠缺情况。要求确保适龄青年兵役登记率在95%以上。7月15日以前完成第1、2类人员即六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兵役登记,确定预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