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4〕16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常山县安全生产较大事故
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常山县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部署开展防控专项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资料的报送。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常山县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14〕20号)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衢市安办〔2014〕24号)精神,有效防控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开展全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零容忍、严执法和重实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落实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强化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监管。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建设。分析总结我县及其他地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提高标准、改进技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做到持证上岗。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观念。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全面学习,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四)依法加强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强化部门协调,完善行政监督体系,确保发现隐患能及时整改、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对舆论揭露的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1、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县安监局牵头。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等环节的管理。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做好有毒、有害化学品日常安全管理和防护用品发放管理等工作;全面摸查辖区危化品使用单位情况,强化监管;做好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培训教育和资质认定。
2、建筑施工领域:由县住建局牵头。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起重机械、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强化施工开挖工程的管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摸清地形和燃气管道、电线等埋地设施情况,确保安全作业;要认真摸清使用外包工程队伍为重点的企业单位情况,强化工作外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要结合各类气候特点,做好应对极端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曾出现问题、易出现问题的场所、关键部位,切实加强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3、道路交通领域:由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
严格督促客运、货运企业加强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因素的排查治理,严格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违法违规违章操作、规章制度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条件不合要求等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主干路、临水临崖等重点的监控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非法营运、超速、酒驾、疲劳驾驶、客运超员、非客运车辆、无证无牌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同时,做好危化品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培训教育和资质认定,全面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面治理上级督办的隐患路段。
4、消防安全领域: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
重点检查“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要检查危化品从业单位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建立基础台账和户籍化档案。
5、特种设备领域:由县质监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