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招政〔2014〕48号
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两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处置,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步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意见》(衢政办发[2014]21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4]1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刘 忻
副组长:程敏芳吴月良
组 员:张禄杰 徐安平 吴春仙 李 冰 徐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