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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工〔2014〕22号
中国教育工会常山县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优秀教育工会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会之友、优秀教育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提升全县教育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基层工会中开展2013—2014年度优秀教育工会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会之友、优秀教育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育工会工作者从不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兼职从事教育工会工作的人员中评选。
2.优秀教育工会之友从重视和关心教育工会工作和积极推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党政领导干部中评选。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从广大教职工会员中评选。
4.已获得市、县教育工会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会之友及优秀教育工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评比2013—2014年度优秀教育工会工作者10名,优秀教育工会之友5名,从各基层工会推荐上报的人员中联评产生;优秀教育积极分子若干名,要求100名教职工以上工会推荐2名,100名以下工会推荐1名。
三、评选要求
各基层教育工会要根据评选条件(附后),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会员的意见,自下而上地进行。被推荐评选的优秀教育工会工作者,上报前须经所在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并得到80%以上会员(代表)的同意;优秀教育工会之友、优秀教育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工会提名推荐。凡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均需填写登记表(附后),先进事迹材料字数600字左右,由所在单位工会及党组织加盖公章。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15年1月 15日前上报县教育工会。
附件:1.评选条件
2.评选登记表(见PDF)
中国教育工会常山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