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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4〕16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生猪养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生猪养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生猪养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 “三改一拆”、治污治堵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和《衢州市区畜禽养殖整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此次生猪养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现“四个一律”目标。一是禁养区遗留规模养猪场(户)一律关停;二是180个行政村“村中场”一律关停(村中场是指村庄内存栏生猪在5头以上,处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区或养殖场周围40米范围内有3户(含3户)以上农户或有村民反映投诉,村民委员会认为需要关停的养殖场);三是适、限养区规模养猪场(户)限期完成治理,经治理后不能完全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的一律关停;四是禁、限养区内违章猪舍一律无偿拆除。
二、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
(一)强势推进禁养区遗留养殖户和禁养区新增养殖户关停工作
(二)强势推进5头以上村中场的关停退养。一是2015年2月10前完成2014年度80个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村 “村中场”关停工作;二是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余100个村“村中场”的关停工作。
(三)强势推进限、适养区规模猪场污染整治。根据“一场一策”整治要求,除“村中场”以外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作为治理重点。明确一场一方案、一场一干部、一场一期限。推广“一结合、两分离、三配套”清洁化养殖方式,2015年2月10日前完成2014年度40个养殖场的整治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1)。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余养殖场(户)的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