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人〔2014〕109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山县教坛新秀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坛新秀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县级教坛新秀的榜样作用,全面推进我县教育综合改革进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特制定《常山县教坛新秀奖管理考核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教育局
常山县教坛新秀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县级教坛新秀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其在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中的榜样作用,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青年教师队伍,全面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化、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则
常山县教坛新秀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社会公认的专业性荣誉称号。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县教育局对教坛新秀任期内进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师德表现、工作能力和态度、工作实绩、示范引领等方面内容。
第二条 师德表现
教坛新秀应成为师德的楷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人格魅力。
第三条 工作能力和态度
1.教坛新秀应具有奉献精神,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主动承担教学重任,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工作踏实,成效明显。
2.教坛新秀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在任期内应完成相应的论文撰写及课题研究。
⑴论文撰写。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科研或教学论文,并在县级及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公开发表(仅限第一作者,字数2000字以上,学生类报刊除外),或获教育行政、教研、教科研部门(含各级教育学会)优秀论文评选县二等奖及以上。
⑵课题研究。每位教坛新秀在任期内须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本专业学科研究课题(仅限主持或执笔人),3年内须结题。
年度考核时,需提供结题或获奖课题的复印件以及发表、获奖论文的复印件(发表论文:杂志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正文;获奖论文:论文正文、获奖证书),并提供论文发表杂志、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3.教坛新秀应积极参加业务比赛,在任期内应取得较好的单项比赛成绩。在优质课评比、说课、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件制作、基本功比赛、辅导学生竞赛等单项比赛中成绩优良。
年度考核时,需提供优质课评比、说课、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件制作、基本功比赛、辅导学生竞赛等单项比赛的获奖证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