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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普〔2015〕40号
关于制定修改完善中小学校章程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提升学校精致管理水平,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法〔2015〕31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各中小学(园)制定学校章程及修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对象: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工作内容:制定学校章程;修订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学校章程编制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宣传发动(4月10日—4月19日)。学校召开教师会及班子会,传达教育局文件精神,宣传《学校章程》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工作小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2.组织制定章程(4月20—6月30日)。安排人员制定《学校章程》。对学校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形成初稿。
3.教代会通过(7月1日—7月10日)。召开学校教代会,对章程和规章制度初稿进行审核、通过。
4.材料上报(7月11日—15日)。各学校将章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整理汇编成册,上报教育局教育科审核。
5.局组织审核(7月16日—8月10日)。教育局组织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反馈。学校对需要整改的内容进行重新的修改完善。
6.学校实施(8月20日起)。自2015学年开始,各学校需按照新制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实施。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对学校形成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校必须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学校章程可有可无”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章程办学的观念,认真做好学校章程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校“一把手”要亲自抓学校章程的研究制定和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各校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要积极引导干部、教职工参与学校章程的研究制定、论证审议及实施工作,增强干部教师依法治校、依章程办学的观念。
3.加强监督,推动落实。我局将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学校章程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重要措施,加强对各中小学学校章程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认真总结经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指导,促进全县学校章程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工作。
4.及时清理,不断完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提高,许多学校原有的规章制度有些方面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因此,各校必须对本校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废止或修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相吻合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校园管理规章制度。
5.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各学校须于今年7月10日前完成《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修订,7月15日前将《常山县中小学校章程备案登记表》、《学校章程》及《学校规章制度汇编》报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备案。我局将成立专门的审核小组对《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进行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报送学校重新处理。
教育局联系人:张志夏,联系电话:5021617。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2.常山县中小学章程备案登记表
常山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各乡镇(街道),部门。
常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教法〔2015〕3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就推进我省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领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学校成为独立法人组织的必备要件,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教育现代化首先需要制度现代化。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章程建设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实现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组织和动员中小学校加快章程建设,逐步实现学校内部、学校与政府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依法治理。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章程建设在办学治校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把章程建设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作为凝聚集体智慧、凝结教工感情、凝集发展愿景、凝练办学精神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推进章程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
二、明确中小学章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建设中小学章程,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以实现学校办学宗旨为目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建设中小学章程,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合法性。学校章程的内容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