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办〔2015〕38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下发《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常山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规范规划编制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现将《常山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山县教育局
2015年4月9日
常山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发展条件,同时也面临着新形势下的困难和挑战。为顺利完成我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70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常山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规划编制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分析“十三五”期间影响教育发展的各种因素及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县教育发展状况,通过广泛缜密地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抓住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突破点,紧紧围绕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和重大举措,使“十三五”规划成为指导未来五年教育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组织领导
编制“十三五”教育事业规划,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编制过程中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此,县教育局成立“十三五”教育事业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组 长:姜光明
副组长:琚旦炜、翁胜华、李岳飞、王文卿、林永周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金木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具体协调组织“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负责提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负责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文本;负责协调各科室规划编制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十三五”时期我县学前教育快速规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发展、职业教育突破难点扩大规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等课题研究,同时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的谋划和研究推进力度,理清发展思路,为编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打下基础,保证“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常山县“十三五”教育事业规划是未来五年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要提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布局、措施和重要政策,由县教育局“十三五”教育事业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起草。
(三)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自身主要业务特点,编制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专项工作规划。具体分工为:
1.义务教育发展规划、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教育法制建设规划由教育科负责;
2.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发展规划由幼职成教科负责;
3.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培训、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校长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由人事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