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普〔2015〕16号
关于举办常山县第四届教育系统艺术节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衢州市第四届教育系统艺术节的通知》(衢教办基〔2015〕34号)精神,决定举办常山县第四届教育系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重点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坚持以育人为宗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展示我县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各学校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时,要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提升艺术素养,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二、项目、参加对象与分组
(一)项目
本次艺术节活动主要有二项:一是选拔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参赛节目及作品;二是举办“婺剧进校园”系列活动。
1.选拔参加省市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四类:综艺表演、美术作品、“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和艺术教育论文评选(各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其中书法项目与2015年“兰亭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活动结合进行,统筹组织。
2.“婺剧进校园”系列活动包括:2月市婺剧团陈圣丽、蒋丽旻对我县音乐教师的婺剧专场培训(已完成);5月的中小学、幼儿园婺剧专场演出;8月的音乐骨干教师参加市第五期婺剧培训;11月承办衢州市婺剧促进会和组织音乐教师参加衢州市婺剧表演赛。
(二)对象与分组
1.综艺表演和美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县内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2.“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参加本次艺术节的县内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3.艺术教育论文评选的参加对象为全县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及其他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
三、时间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为各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让每
个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第二阶段:5月至6月,为县选拔报送阶段。
4月20日,各学校结合实际,选拔优秀综艺表演节目报送县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5月20日,学校按照指标选拔报送美术作品、征文及论文报送县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
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开展综艺节目和婺剧专场节目展演,选拔优秀节目报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6月上旬,县教育局组织集中选拔美术类作品、“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和艺术教育论文,6月15日报送优秀作品、征文和论文参加市艺术节比赛。
7月至12月,为市级评选展演、婺剧进校园及市艺术节闭幕式活动阶段。
7月下旬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组织节目及作品评选,公布参加全省现场集中展演的入围节目。
四、奖项设置
1.综艺表演、婺剧节目、美术作品、艺术教育论文、“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获综艺表演节目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表演人数10人以上的节目不超过2名,其他限一名)和美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3.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评选县级优秀组织奖学校若干所,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4所学校参加市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附件:常山县第四届教育系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
常山县教育局
2015年4月6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各乡镇(街道),部门。
常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印发
附件
常山县第四届教育系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
一、综艺表演
(一)节目要求
现场艺术表演类节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展现学校校园文化和美育教育成果,体现校园生活和学生特点。节目形式不限,表演人数一般不超过40人,可以为曲艺、杂技、魔术、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二)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