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2015年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力工业、休闲城市、美丽乡村”战略,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根据常委办【2015】15号《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常政办发〔2015〕11号《2015年殡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专项整治活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及衢州市和我县相关文件为依据,以“治旧控新、疏堵结合、恢复生态”为原则,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倡导移风易俗”为目标,以本镇范围骨灰安葬、丧葬用品管理、违建坟墓为整治内容,以“三沿五区”裸露坟墓和“青山白化”为全镇违建坟墓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改变乱埋乱葬等现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更新丧葬观念,推动全镇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文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15年2月10日至8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凡1998年1月1日后,在本镇范围内违建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文化、考古价值的,采取措施予以保留外)和丧葬用品市场属专项整治范围。坟墓整治重点区域:“三沿五区”(沿铁路、公路、通航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和耕种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保护区),即:九景衢铁路、黄衢南高速、杭金衢高速、杭新景高速、320国道、205国道、048省道、县乡道等沿线两侧、美丽乡村风景线及旅游景区可视范围内的违建坟墓。丧葬用品市场整治重点:对违法制造、销售棺材、大墓具、豪华墓具等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
四、整治目标和任务
依据有关殡葬法律法规,有效整治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禁止出现新的乱建坟墓。对整治重点区域视线范围内的坟墓,采取“能改则改,应迁则迁”的方法,实施分类整治,逐步根治青山白化现象;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制造、销售棺材、大墓具、豪华墓具等为重点的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
通过整治,确保新建坟墓一律进公墓,促进骨灰乱葬乱埋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殡葬管理长效机制日益健全完善,公益性墓地覆盖率明显提高,丧葬用品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移风易俗、文明治丧氛围得到进一步浓厚。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2日前)
成立组织。成立殡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刘忻镇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童庆春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卫生院院长金保红、王龙华、汪中一、李志良、江让龙、徐斌和各驻村干部等人组成。
(二)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2日—3月31日)
1.会议动员。召开由全镇机关干部、村主职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镇殡葬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2.调查摸底。各行政村对辖区内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情况于3月31日前上报镇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