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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5〕4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绩效工资执行情况专项清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全县各单位绩效工资执行情况,决定开展一次绩效工资执行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清查范围及内容
(一)专项清查范围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绩效工资发放情况。
(二)专项清查内容
参照《关于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常人社〔2012〕4号)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标准表,结合县人力社保局核定的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事业人员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检查各单位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预发的绩效工资找补到位情况。
二、工作要求
1. 严格自查自纠。本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力量,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自查结果的公开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