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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5〕37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山县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畜禽屠宰专题会议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4〕94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畜禽屠宰管理联合监管,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畜禽产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协调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山县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何 健(县政府)
副组长: 洪顺根(县农业局)
成 员: 何红良 (县物价局)
曾智盛 (县公安局)
徐光明 (县财政局)
吴素贞 (县国土局)
邱绍牛 (县环保局)
王悦芳 (县规划中心)
林少卫 (县畜牧兽医局)
徐串联 (县卫生局)
陈用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洪顺根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少卫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曾智盛(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用雅(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方万林(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常山县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常山县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业局: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与畜禽定点屠宰资格审核工作;组织实施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畜禽屠宰检疫工作;监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畜禽产品品质检验工作以及畜禽产品出厂(场、点)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依法查处畜禽屠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