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政〔2015〕70号
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县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维护我镇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9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辉埠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辉埠镇夏季安全生产及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工业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检查内容
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综合检查、暗访暗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综合检查:由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进行。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内和所监管的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企业自查:由企业自行组织力量对本企业重点部位、重要岗位进行自查自纠。
(三)暗访暗查:由镇领导带队,聘请行业专家参与,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的形式进行。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纺织、金属加工制造、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和油气化工输送管道。由工业副镇长朱忠诚牵头负责。重点排查爆破作业、排土场、病险尾矿库等方面安全隐患;检查尾矿库监测系统、地下矿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矿山停产期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液氨生产使用企业是否存在的设备陈旧老化、非法安装、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突出问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排查纺织、金属加工制造等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等;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检查加油站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