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近日,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2009-2020年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战略布局、主要任务、重点建设工程和保障措施。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也明确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效力。为更好地开展我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规划》,指导我省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中国气象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规划》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准的气象防灾减灾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国未来十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对于指导各级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统筹防御各类气象灾害,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规划》精神,统筹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规划》中重大项目的落实工作。各级发改委要将气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深入分析我省气象灾害频发的形势,充分认识编制地方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