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正文

常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制度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朗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大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大队各科室、中队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

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业务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  档案工作是大队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科室、中队应当把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机制,配备必要的人员,使档案工作与大队整体工作同步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队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档案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大队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其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大队档案管理制度、业务规范、技术标准。

(二)制定和完善大队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监督和指导各科室、中队的文件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大队档案,做好档案保管工作,提供大队档案查询利用。

(四)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负责大队档案的信息统计工作,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七条  各科室、中队应当确定一名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档案管理知识的档案管理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  档案管理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所在科室、中队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排、查阅等工作。

(二)负责所在科室、中队档案的保管工作。对档案妥善保管,严防损毁、丢失和泄密。

(三)负责所在科室、中队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三章  档案接收与整理 

第九条  各科室、中队在工作中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均应在每年110日前移交至办公室,并保证完整齐全。

第十条  各科室、中队移交档案材料时,应当制作档案目录,由办公室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一条  办公室应当严格按照归档要求检查验收归档文件。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提出意见,退回科室、中队重新整理补全。

第十二条  各中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或形成的视听证据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剪辑、修改;视听证据资料应当及时报送法制科备份, 法制科应当对视听证据资料进行统一编号。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统计 

第十三条  档案资料应有适合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和装具。

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应对库房采取防潮、防水、防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虫、鼠等)、防盗和防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周围不得放置危害档案安全的物品。

库房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  接收归档的档案应当分门类装柜保管,做到排列有序、标识清晰、便于查找利用。同一内容、不同载体的档案应当根据不同的保管要求,分别保管,并相互注明参见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2991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