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教育局文件
常教监〔2015〕71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教育局2015年“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现将《常山县教育局2015年“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常山县教育局
2015年6月4日
常山县教育局2015“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常山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和县纪委有关要求,为巩固“三转”成果,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纪委的部署,以深化落实“三转”要求为主线,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着力解决“三转”后,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问题,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为实现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县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及步骤
以两项监督执纪项目为载体,突出监督执纪重点,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加大问责力度。整个活动从5月份开始组织实施,11底前进行总结和“回头看”,12份迎接县纪委考核。
(一)学校食堂管理状况立项监督检查。
1.检查监督对象: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及管理主体。
2.检查监督内容:食堂运营模式,食堂物资采购方式,食堂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食堂工作信息公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