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5〕98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升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补充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来料加工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13〕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提升发展来料加工业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推进来料加工示范基地建设
结合乡镇(街道)来料加工发展状况,推动人口集聚的集镇、中心村和四条风景线沿线村建设来料加工示范点,按照经纪人自愿原则,以项目化管理的形式,在优秀来料加工转型升级企业开展示范点建设,由经纪人自行申报,乡镇(街道)审核,经县来料加工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年终验收,验收合格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经纪人10元/㎡的建设经费补助(示范点建设标准、申报及考核方式见附件)。
二、扶持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对集中用工在15人以上、年发放加工费在20万-50万的来料加工经纪人实行以奖代补,每人给予2000元补助,考核形式参照《关于进一步提升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13〕87号)文件执行。
三、本补充意见由县发展来料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