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5年夏粮收购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全力保障夏粮收购中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0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5〕99号)精神,现将组织开展夏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政策宣传情况。检查各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有无通过有关媒体主动做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售粮农民和社会监督。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收购场所是否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做到随到随收,让农民交“明白粮”“舒心粮”。
(二)验质检斤情况。检查粮食收储企业验质检斤程序是否规范、公开透明,填写收购凭证和收购发票是否规范统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凭证上各环节签字有无缺失,坚决打击虚假收购、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等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粮款支付情况。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做到让农民知晓结算方式,并现场及时结算售粮农民粮款,让农民手中的粮食售得出、粮款拿得到,绝不允许出现拖欠粮款或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
(四)收购进度情况。检查委托收储企业在预案执行期间是否做到每5日将实际收购进度数据,抄报所在地的市(地)或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委托收储企业和租赁库点是否存在粮食入库进度与企业实际仓容不符的情况。
(五)案件受理查办情况。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市、县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以及受理、查办举报反映涉粮问题情况,是否做到举报案件有登记、有查办、有结果、有反馈。
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