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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制定五年规划 推进“粮安工程”建设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朗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粮安工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面提升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守住“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粮食流通工作底线,保持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流通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紧推进以“建设粮油仓储设施、打通粮食物流通道、完善应急供应体系、保障粮油质量安全、强化粮情监测预警、促进粮食节约减损”等为主要内容的“粮安工程”建设。
    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规划或具体落实方案,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多元主体的作用,切实抓好组织落实,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四、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明确工作安排及进度,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年度投资安排与《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按期完成《规划》各项目标建设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2015年3月23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农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计局、气象局、保监会、铁路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中纺集团。

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
(2015-2020年)
前 言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从根本上解决粮食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的粮食流通工作的底线,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确保不发生粮食供应脱销断档,要大力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粮安工程”)。“粮安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粮油仓储设施、打通粮食物流通道、完善应急供应体系、保障粮油质量安全、强化粮情监测预警、促进粮食节约减损”等。要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各项改革,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提出了今后我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15年至2020年。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保障粮食供应能力牢靠地建立在我们自己身上、把饭碗牢牢端在我们自己手中”;把粮食仓储建设“做为农业基础设施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确保储备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粮安工程”要统一布局、统筹安排,要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衔接起来。
    实施“粮安工程”,是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增加粮食有效供给守住底线的必然选择,是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粮食质量安全需求新期待的基本要求,是应对国际粮食市场复杂形势增强我国粮食流通抗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
    第一节 现状与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成功地解决了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粮食流通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应急体系逐步建立,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健全,为国家的粮食安全打下良好基础,对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从需求方面看,我国人口总量还将增加,粮食消费将呈刚性增长;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深入推进,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粮食品种结构性矛盾和供需区域性矛盾加剧,对质量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供给方面看,粮食增产制约因素增多,我国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耕地、水等资源约束日趋强化,国际粮食市场大幅波动对国内市场的影响日益显著。这些都对保障国家粮食供应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方面,为缓解粮食流通设施严重不足和落后的局面,20世纪8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我国先后进行过机械化骨干粮库、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利用国债建设中央储备粮库等3次大规模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其中世行项目投资约80亿元,在东北等地区和部分粮食物流通道建设近300个粮食中转库、港口库和收纳库,建成仓容480万吨;国债建库项目投资343亿元,集中建设了1114个国家储备粮库,建成仓容5260万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2006-2015年)》《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案》《农户科学储粮“十二五”建设规划》《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十二五”规划》。近几年来国家继续推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仓房维修改造,其中2009-2014年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各地和央企建仓3480万吨,仓储条件得到一定改善;支持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东北港口粮食发运能力和东南沿海的接卸能力明显增强,长江通道基本形成;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目前共为全国26个省(区、市)配置817万套标准化储粮装具,可储存粮食约1400万吨,每年减少储粮损失90万吨;强化粮油质量检验监测能力,为300多个检验机构配置粮食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有效提升了全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水平。这些粮食流通设施为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粮食流通体系奠定了基础。
    但是,现代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远没有建成,随着我国粮食产量的增加、供需形势的变化,粮食收储仓容能力不足、物流通道不畅、应急供应能力薄弱、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粮情监测预警滞后、产后损失浪费严重等矛盾又日益突出,国家粮食供应安全仍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粮食收储设施能力严重不足。2014年全国粮食产量达6.07亿吨,相对于3.98亿吨的商品粮数量,粮食仓储仓容缺口巨大。粮食主产区中的东北地区尤为严重。《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案(2009-2020年)》确定的原建设规模已不能满足新的需要。基层粮食收储设施陈旧老化严重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安全生产隐患很大。二是粮食物流通道不畅。随着粮食生产继续向主产区集中,主销区和西部地区产需缺口进一步扩大,“北粮南运”格局更加凸显。实施《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2006-2015年)》,对主要跨省粮食物流通道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离确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2014年全国有1.65亿吨粮食跨省运输,原粮跨省散运比例约25%,以包粮运输为主。特别是铁路散粮车因回空问题而尚未实现在全国范围内运营,东北粮食入关和西南西北流入通道能力不足。三是粮食应急供应能力薄弱。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应急保供任务艰巨。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设施陈旧落后,功能不完善,配送效率低,面向农村和边远地区等应灾应急供应能力尤其薄弱。四是粮食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由于粮油质量安全指标快速检验能力不足,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不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尚未建立,造成粮食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五是粮情监测预警滞后。现有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尚不健全,缺乏完整统一规范的信息监测平台和科学灵敏的预警预测功能。粮情信息采集不全面、时效性差,采集手段落后。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数据挖掘不深入,信息反馈不灵敏,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未建立,服务内容和手段单一。粮食库存监管效率低,成本高。六是粮食产后损失浪费严重。我国农户存粮约占全国粮食年总产量一半左右,由于储存条件差、设施简陋等,农户储粮损失比例约8%左右。加上粮食仓储装卸运输抛洒遗漏、过度和粗放加工,每年造成的粮食损失超过3500万吨。餐饮消费环节的浪费更是触目惊心。
    这些问题叠加交织,对保障粮食收储供应安全提出了巨大挑战。根据守住粮食流通工作底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总体要求,上述问题如不及时有效解决,将成为推进“新四化”同步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短板。为此,为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必须抓紧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新要求和守住“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的粮食流通工作底线,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彻底改善粮食仓储、应急等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粮食收储供应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宏观调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实施“粮安工程”,应坚持以下原则:
    ——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统筹生产与消费、近期与长远、中央与地方、产区与销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进行统一规划,并衔接行业及各类专项规划。注意处理好当前急需与发展趋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抓住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建设一批“粮安工程”的重点项目,发挥引领、主导和带动作用。
    ——整体布局、优化资源。坚持全国一盘棋,中央与地方之间、产销区之间的建设规模和布局要相互衔接,做到功能互补、结构合理,避免重复建设。统筹“粮安工程”各项任务,整合存量资源,优化增量资源,提升整体功能。
    ——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粮食收储供应的体系建设要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相适应,与协同推进新“四化”相适应。要用改革的思路推进“粮安工程”建设,既要加大政府投入,也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民营等多元主体参与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注重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粮食行业,用信息化引领带动粮食流通现代化。实施科技兴粮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粮食科技支撑新突破。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大力提高粮食行业的科技含量。
    ——多元筹资、加大投入。针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支持和带动作用。综合应用土地、财税、金融、保险等政策杠杆,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充分调动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投入力度,高效利用资金,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水平。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售粮便利、储存安全、物流通畅、供给稳定、应急高效、质量安全、调控有力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现代粮食流通新格局。
    ——粮食收储能力大幅增强。可用仓容满足粮食收储需要,彻底消除“危仓老库”带病储粮,基本消除“席茓囤”等露天存粮,粮食收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粮食物流效率显著提高。八大粮食物流通道功能更加完善,跨省原粮“四散化”比例明显提高,粮食从产区到销区的运输时间明显缩短、损耗大幅减少,跨区域的物流运输更加顺畅。
    ——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更加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救助受灾群众口粮供应得到基本保障,部队军粮保障及时有效,应急粮食储备物资快速运抵灾区集结点,确保灾区不断粮,供应有保障。
    ——粮油质量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放心粮油”的零售网络覆盖80%以上的社区、乡村。建成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的粮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指标的综合检验能力达到70%以上,检验效率明显提高,粮食检验监测技术水平显著增强,确保城乡居民吃到“放心粮油”。
    ——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建成。粮情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加强,建成指标科学合理、技术先进适用、监测灵敏高效、数据权威可靠、发布及时通畅的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努力实现“未动先知”“未涨先知”“未抢先知”。
    ——粮食产后节约减损取得明显成效。每年减少粮食产后流通环节损失浪费1300万吨以上,损失浪费率下降40%以上,粮食消费更加科学合理,形成全社会节粮减损长效机制。
专栏 “粮安工程”主要指标
注:新建仓容指标为规划期建设任务累计数。
    通过实施“粮安工程”,将全面深化细化和拓展《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目标,并使其更清晰完善。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和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补充完善应急供应体系、强化粮情监测和促进节粮减损等相关目标,并将相关建设目标延伸到“十三五”时期。
    第四节 区域布局
    根据我国粮食产销区域特点,按照整体布局、优先产区、突出重点,统筹中央与地方的要求,优化区域布局。
    主产区着力解决仓容不足、大量粮食露天储存和“危仓老库”带病储粮问题,重点加强粮食收储设施建设、“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农户科学储粮等。优化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等3个流出通道物流节点布局。产销平衡区全面提升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和农户储粮减损水平,重点加强西南、西北粮食物流通道和应急供应体系、仓储设施等薄弱环节建设。主销区全面提升市场调控保供应急能力,重点加强粮食接卸、地方储备、粮情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中央粮食企业粮油仓储设施建设。
    第五节 进度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急需优先、梯次推进的要求,分应急建设期、整体推进期、全面建成期三个阶段实施。
    应急建设期(2015年):重点解决仓储设施不足等紧迫问题,核心是主产区仓容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优先解决黑龙江吉林等部分主产区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收储仓容矛盾突出问题。分批次整省区加快推进主产区“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完成“十二五”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规划明确的建设任务,启动应急供应体系、粮情监测预警等建设。
    整体推进期(2016~2017年):全面推进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烘干能力建设任务。继续加强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应急供应体系、粮油质量安全、粮情监测预警系统、粮食节约减损等建设。
全面建成期(2018~2020年):全面完成“粮安工程”建设任务。分别完成粮食收储设施、物流节点、应急供应体系、粮油质量安全、粮情监测预警系统、粮食节约减损等规划建设任务。“粮安工程”规划的所有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章 建设粮油仓储设施
加强加快粮食收储能力建设,优化仓储设施区域布局,全面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消除95%以上“席茓囤”等露天存粮现象,确保粮食敞开收购和安全储存。全面推广应用绿色生态智能储粮技术,进一步提升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水平。
    第一节 加快仓储设施建设
创新投融资方式,通过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联合建仓和粮食收储,以东北地区及南方稻谷产区等为重点,加快建设粮食仓储设施,并配套建设烘干设施设备。加大政府扶持力度,2015年年底前,完成国务院2014年第52次常务会确定的集中新建仓容5000万吨任务,仓容建设要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挂钩、与地方新增储备规模挂钩、与仓容缺口挂钩、与加强中央储备粮调控作用挂钩,并结合完善粮食价格政策和收储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充分利用社会仓储和加工企业资源,新建成符合相关条件的仓储设施纳入集中新建仓容规模,建设形成适应粮食安全需要的收储能力。仓容建设要与需求紧密结合,优化区域、结构布局,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保证粮食存储安全。“十三五”期间继续重点安排仓储设施建设。按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主销区、产销平衡区也要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与主产区建立产销衔接长效机制,并鼓励主销区的企业到主产区建设粮食收储设施。
研究提高国家粮食储备总规模。通过配套鼓励政策,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进一步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继续加强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保证粮食存储安全。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企业,积极建立“粮食安全社会责任企业”机制,择优遴选部分加工企业承担收储加工转化调节等调控任务。
    第二节 维修改造“危仓老库”
    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加快维修改造“危仓老库”进度,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逐省整体推进,兼顾产销平衡区。到2017年之前完成全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重点对仓房保温隔热、防潮防雨、气密性等进行改造,配置先进适用的仓储作业设备,提升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功能。对达到报废年限、无维修价值的“危仓老库”,按照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原则报废重建或异地新建。
    第三节 建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库
    加快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库建设,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重大自然灾害等的保供能力,重点在36个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示范建设一批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库。解决大城市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库不足、设施条件落后的突出矛盾,并优先满足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成渝等大城市群成品粮储备应急保障的需要。
    第四节 提升仓储设施技术水平
    针对收纳、中转、储备等不同功能需求,优化仓型设计和储粮“四合一”技术应用,因地制宜推广使用保温钢板仓等新仓型,提高设施机械化程度;全面推进物理和生物杀虫防霉、气调储粮、智能粮情监测、智能通风、节能低碳烘干等绿色生态智能储粮技术,推广粮食品质分析、质量追溯、真菌毒素和重金属超标粮食消解技术等质量监测技术。推进仓储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粮库数字化、智能化,提高仓储管理水平。
    第三章 打通粮食物流通道
    加大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等流出通道和华东沿海、华南沿海、京津、西南西北及沿海进口流入通道建设力度,完善和优化物流节点布局,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实现散粮运输全程无缝连接。
    第一节 打通“北粮南运”三大主通道
    重点加快东北粮食流出通道建设,完善铁路散粮发放设施和铁水联运物流系统,着力提高散粮铁路入关外运能力和主要港口疏港外运能力,充分利用东北地区港口转运能力,积极引导东北粮食通过海运方式增加外运,彻底解决“北粮南运”入关瓶颈制约问题。结合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有关完善粮食运输系统目标任务,建设一批粮食大型装车点和散粮集装箱发放点,解决铁路散粮车回空问题,开通从东北地区到华北、华东、华中地区的铁路散粮车和到西南西北地区的粮食集装箱班列,实现铁路散粮车入关运营。组织力量,积极研究攻关集装袋等单元化运输新方式,提升正反向运输的集约化能力,降低散粮运输成本。
    加强黄淮海粮食流出通道建设,提升“北粮南运”承东启西、连南贯北能力。建设一批铁路散粮车和集装箱装卸节点及内河散粮节点,完善散粮发放设施,开通铁路散粮车和集装箱班列;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依托公路网建设,大力发展散粮汽车运输。
    完善长江中下游流出通道,强化公、铁、水运输无缝衔接。建设一批铁路散粮车和集装箱装卸节点及内河散粮节点,依托内河水运干线及航道工程建设,重点在长江沿线和运河水网等建设一批散粮节点,强化粮食集并江海联运发运能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大力发展散粮船舶运输。
    第二节 加强粮食主要流入通道建设
    加强西南西北通道建设,重点沿主要铁路干线等建设一批粮食物流节点,提升西南西北各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粮食卸车能力,开通班列运输。建立华南港口到西南地区的铁路运输直通通道;逐步提升新疆等后备基地粮食物流外运能力。
    完善华东沿海、华南沿海、京津等流入通道,依托沿海现有主要港口节点,大力发展公、铁、水联运,完善港口后方铁路和珠江等内河散粮集疏运系统,主要建设一批铁路及内河散粮接卸节点,实现铁路和港口无缝衔接,扩大沿海港口来粮对内陆的辐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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