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政〔2015〕1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和任务的
通 知
各村两委会、镇属各学校: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全镇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招贤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县常地办[2015]2号文件精神,为努力保持我镇无内源性急血病人、无新感染病人、无阳性钉螺的工作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招贤镇2015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和任务如下:
一、工作任务
1、查螺:招贤镇是常山县血防重点乡镇之一,又是常山的东大门,血防工作季节性和时效性都很强,各村要抓住有利季节组织5—10人专业队伍,采用系统抽样设框加环境抽查二框的查螺法,查清残存钉螺,落实边查边灭措施。各行政村要全面开展查螺,查螺时水网地段沿灌溉水系,按干、支渠及田块的顺序进行调查;山丘环境查螺要做到三从和四追,即从源头到下游,从平原到山上,从潮湿到积水,要追头、追尾、追点、追面;与钉螺分布环境相毗邻的地段要扩大范围调查。
春季查螺时间为3月份至4月中旬,应查环境必须查全、查细、查实。秋季查螺时间为9—10月,查螺重点为春季漏查及查螺不全环境,村庄周围等复杂环境,以及当年灭螺和巩固性灭螺环境,对发现有螺环境要及时上报,不得虚报、瞒报、假报螺情,捕捉钉螺要及时交卫生院检验,各村自查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人员抽查查螺质量,要求各村查漏率控制在10%以下。
2、灭螺:继续实行灭螺承包责任制,具体做法按《常山县灭螺承包责任制工作方案》执行。做到“控制源头、清理一片、巩固一片”,全镇灭螺时间春季3月中下旬开始,秋季9月下旬开始,按边查边灭当季消灭的原则,坚持以土埋和环境改造为主,结合药物灭螺,当年查到钉螺的环境要全环境灭螺,能用土埋、环境改造灭螺的尽可能用上述方法灭螺,不能用上述方法开展灭螺的,用药物喷杀法进行灭螺。春季进行3次喷杀处理,秋季再复灭3次,有土地平整项目,水改工程,道路建设和环改项目的有螺环境要求先开展药物灭螺处理,严防钉螺扩散。巩固性灭螺,2013年—2014年螺点已经灭螺处理的环境,春季开展3次药杀复灭,秋季开展2次药杀复灭,巩固成效。对采用药物喷杀灭螺,必须做好灭螺前期的割草处理及灭螺周边鱼塘等相关因素调查,严防药害发生,灭螺前、后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当年查出的可灭螺点覆盖率要求达到100%灭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