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明确中秋国庆假期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村(居)、街道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2015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一切不良风气侵蚀,过廉洁、祥和佳节,根据上级部署和常纪〔2015〕8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街道中秋国庆假期的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村党组织、街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规定、市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八项要求”以及各级下发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和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性,全面落实中纪委关于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要求等规定,自觉做到廉洁从政,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严格执行各项纪律
各村党组织、街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不折不扣执行各级纪委关于节假期间公款送礼和各项纪律规定:
1.严禁用公款送节日礼物;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3.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活动;
4.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6.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7.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彩信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