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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2015〕38号
关于印发《新昌乡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新昌乡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办法》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乡人民政府
新昌乡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调动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能力,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则
⒈考核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⒉日常考评主要考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参加学习、培训等情况。
⒊年终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业务知识考核等。
二、考核(100分)
乡残联成立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采取100分制,其中日常考评为40分,年终考核为60分。(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一)日常管理(40分)
⒈专职委员在任职期间,如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个人思想道德品质败坏,不遵守社会公德,视情节轻重扣1-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聘。(10分)
⒉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钱、财、物、报销票据等,出现一次扣10分,直至考核总分扣完为止。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聘。
⒊服从乡残联管理,认真完成乡残联交办的工作任务,每少完成一件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20分)
(二)工作业绩考核(40分)
⒈建立残疾人工作台帐,基础档案和工作记录内容详实。完成出色10分,较好7分,一般5分,较差3分,不建立不得分。(10分)
⒉开展残疾人入户调查,要求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率达到95%以上,并做好入户调查登记。少一户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10分)
⒊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掌握残疾人的需求情况并及时向乡残联反映,协调和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能做而未做的每发现一件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15分)
⒋认真参加县、乡残联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和各种集体活动的,每缺少一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5分)
(三)满意度测评(20分)
⒈由乡残联组织测评,分值各为5分。(10分)
⒉通过向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随访等形式进行测评,无有效投诉。(10分)
三、奖惩
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年度考核由乡残联组织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称职(89-80分)、基本称职(79-60)、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档次。按照激励机制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奖励和惩戒。
⒈个人事迹突出,受到县、乡通报表彰的,加5分。
⒉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扣除下半年误工补贴,从确定考核结果的当天起解除聘任关系。
⒊常年无故不上岗,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全年误工补贴,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
1、村(社区)残协要充分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并实行有效管理和使用。
2、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主动提出辞职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残联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办理终结补贴等相关手续。
3、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误工补贴从县就业专项资金解决。不享受此合同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本办法自2015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新昌乡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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