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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2015]30号
关于落实今夏征兵工作单项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民兵连:
为了做好2015年度征兵工作,确保兵员质量,圆满完成今夏征兵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今夏征兵目测初检工作单项目标考核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发动,切实做好征兵目测初检工作。为做好今夏征兵目测工作,各村要针对本村应征青年参加目测的现状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发动,动员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应征,采取“打一个电话、写一封信”的办法,迅速做好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外读书的大学生及外出打工青年回乡应征工作。乡征兵办将于7月22日在乡卫生院组织目测初检,各村应于22日前召回所有符合征兵应征年龄的适龄青年,特别是大专及以上大学生,确保目测初检人员的落实。
二、严格把握标准,择优选定预征对象。根据上级要求,为确保兵员质量,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把好三关:一是把好身体关。在初检目测的基础上,要严格进行病史调查工作,核实调查工作要全面,应做到访家庭、访邻里、访学校、访单位、访医院。二是把好政治审查关。各村征兵政审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目测合格的青年逐个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审查,通过查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生档案,走访家庭、学校、用工单位及派出所,切实查清年龄、户口、文化、住址、婚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特别是要确实查清外出期间该青年的现实表现情况,对现实表现无处可查或在征兵期间一时难以查清的,一律不得定为预征对象,要落实签字负责制,切实把好政治初审关。三是把好择优选人关。凡是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目测合格、政治初审合格的适龄青年均应确定为预征对象,要确保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预征对象占本村预征对象的100%以上,尤其要动员本村大学生入伍参军,提高兵员质量。
三、今夏征兵条件。征集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的年龄,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同时,根据本人意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对征集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的体检,视力检查标准规定由右眼裸眼视力4.9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4.8放宽到4.5。矫正视力小于600度。
四、几点要求。1、各村要建立完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征兵工作领导力度,严密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2、要加强宣传发动,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工具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充分动员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营造良好的参军氛围;3、把握进站体检青年目测初检关,严禁目测初检不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站滥竽充数,若发现有明显不合格者参加体检,将按体检比例追查村民兵连长责任;4、要加强依法力度,对个别不参加目测、身体上、政治上自我淘汰,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不能按时参加县里体检和体检合格后经多次教育仍不愿参军等不履行兵役义务的,要依据《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实施办法》、《常山县征兵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依法处罚,把征兵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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