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安监〔2015〕42 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电工特种作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有关要求,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我县电工作业人员的理论和操作水平,衢州市安监局决定近期在我县举办一期电工取证、复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原持有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或将要到期,需参加复审和换证的人员。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电工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3.现已从事电工(含农村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