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居)、镇政府有关科室、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管理,巩固“无违建镇”创建成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印发《芳村镇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5月15日
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
机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管理,巩固“无违建镇”创建成果,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无违建镇”创建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镇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依法高效”的要求,杜绝新的违法建设,努力形成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认真抓好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决定建立三级管理网络。
(1)成立芳村镇违法建设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长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管办),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集镇办、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执法等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长管办主要职能为对全镇土地违法违规建设面上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总结部署;对各片及村违法建设查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对全镇涉及违法建设的重大案件进行督办。
(2)各驻村片及村相应成立本辖区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片区组长由片长担任,小组成员由片区内驻村干部及村主职干部担任;各村领导组长由村主职干部担任。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片区内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工作。
(3)各行政村(居)确定村(居)主职干部、规划国土协管员为违法建设情报信息员,并将信息员纳入到各村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内。其主要职能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现、警告、上报本村(居)违法建设行为并及时调处矛盾,对违法建设隐报瞒报或处置不力的,镇党委政府将通报批评或谈话诫勉,情况严重的将暂停或取消该村当年建房指标。
三、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
各行政村(居)、镇政府有关科室、驻镇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1)长管办公室职责
长管办公室为镇相应业务职能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协助、指导、督促各片开展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工作,并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其主要职能为:
①按照相关考核制度要求,负责对范围内所有区域的建设规划、国土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并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作出及时处置,同时做好与各驻片及村的沟通协调,协同调处相关案件。
②及时协助各片及村的规划、国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2)社会服务中心职责
社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由违法建设所引发的纠纷、举报、信访的报结,并协助、指导和督促驻片及村对违法建设所引发纠纷、信访、举报的调处,以及协调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关系。
(3)片长及驻村干部职责
片长及驻村干部为镇政府对各片行政村(居)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对所辖区域内的各类违法建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直接实行依法查处,并对相关村镇建设土地管理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信访实行调处。
各片长须组织好本片驻村干部,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对所驻行政村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4)各行政村(居)主职干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