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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2015]52号
关于开展“农民建房集中审批攻坚月”活动的
通 知
各行政村:
为推进新昌乡违法建筑分类处置补批工作,巩固“无违建村”创建工作,使分类处置建筑合法化,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上级国土、规划部门相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以达塘村为试点,至12月底开展“农民建房集中审批攻坚月”活动,为明确各层面之间职责和分工,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农民建房审批按照“一户一宅”要求,以审批“四公开”制度为依据,做到审批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建房名单公开和审批结果公开。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模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简化审批程序,下移管理重心,保障农民建房审批需求。
二、明确乡、村干部职责和分工
(一)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分管副乡长蒋汉雷是“农民建房集中审批攻坚月”活动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进行业务总指导,工作内容总协调,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抓好攻坚月工作的督查指导。牵头召集建房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审批,确保攻坚月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片长、驻村干部工作职责。
各片片长负责协调各自片内的申报工作,抓进度,督落实;驻村干部要全程参与四公开、四到场,负责督促联系村建房补办审批业务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审批材料按时按要求上报,配合村干部做好纠纷调解,确保所联系村攻坚月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三)乡规划员和国土员工作职责。
乡国土规划业务干部具体分为两组:朱光辉、徐文艳负责郭塘、輶輅、茶源、对坑4个村;魏云飞、林国栋负责新昌、岩前、黄塘、泰安、西源5个村。分别到联系行政村具体指导规划土地协管员做好建房户补办审批的资料报送,对报送资料进行核实和完善,做好各种审批资料的上报审批工作,确保各村分类处置违法建筑依法按时补批到位。
(四)村主职干部及会计工作职责。
村主职干部为本次“农民建房集中审批攻坚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的农民建房审批工作。要确保时间、人员、保障三到位,督促村规划土地协管员按时、保质完成分类处置违法建筑补批工作,村会计牵头负责各补办户的审批资料的收集(收集资料表到乡领取)。
(五)村规划土地协管员工作职责。
村级规划土地协管员是“农(居)民建房集中审批攻坚月”活动的具体责任人,要对本行政村内所有分类处置违法建筑,以2014年乡村丈量图形为基础完善相邻其他资料,并签订四邻协议、填报土地呈报表和建房申请表及其他须报资料,及时报送到乡规划和土地业务员。
三、攻坚时间安排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建房审批工作是党委、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很多群众极其迫切的愿望。为此,要高度重视此次的攻坚行动,形成共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好此次攻坚,引导村民建房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2、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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