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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人〔2016〕22号
关于聘任王宏芳等二十五位同志中小学及教育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常人社〔2014〕188号)和《关于公布王宏芳等25位同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常职改字〔2016〕6号)等文件,经教育局研究,决定聘任王宏芳等二十五位同志中小学及教育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王宏芳 常山县实验小学 高级教师
鲍一玫 常山县第一小学 高级教师
林国芳 常山县二都桥中心小学 高级教师
张国华 常山县天马第二中心小学 高级教师
罗丽明 常山县教工幼儿园 高级教师
上述5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聘任时间自2015年10月31日起。
吴继军 常山县第一中学 高级教师
罗丽仙 常山县第一中学 高级教师
徐谟虎 常山育才中学 高级教师
郑红贤 常山县城东中学 高级教师
缪家红 常山县何家乡初级中学 高级教师
徐伟明 常山县第一中学 高级教师
王立平 常山县第一中学 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