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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6〕4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更有效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企业防控事故水平,结合我县企业量大面广、安全隐患多的实际,特制定《常山县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
实施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更有效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企业防控事故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 “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意见的要求,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安全治理,着力破解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借助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业技术力量来有效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现实,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原则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中介服务、政府推进、社会参与”的原则。
(一)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入市场“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竞争选择机制,通过招标竞标、公开采购、买卖方双向选择等多种形式,促使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二)政府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制定政策、建立规则,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促进安全生产服务市场的发育,弥补市场空缺,满足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维护服务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社会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发挥保险业、行业协会、商会、行业领先企业以及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丰富拓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空间和渠道。
(四)企业自主。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充分尊重企业意愿,杜绝政府部门过度干预,不搞强制性任务安排和指定性行政推动。
三、服务模式
全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可采取多种模式,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发区可以通过企业购买服务为主,政府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可选择单一模式,也可选择多种模式同时开展。
(一)企业购买服务模式。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市场竞争选择机制,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安全培训、“三场所一企业”专项整治等重点事项,委托安全中介机构并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中介机构在经营范围内,根据自身能力承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偿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政府出资,以公开招标、合同约定等形式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为政府部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风险评估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三方联动模式。根据行业(领域)、区域安全生产特点,为充分发挥一体化管理优势,由政府协调服务标准,企业自主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出资购买专业化服务,政府给予企业适当补助。
(四)行业片组模式。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别、生产工艺危险程度等情况,将同一区域的企业或某一产业的企业,组成若干安全生产管理单元或协作组,利用各企业技术和管理的集聚优势,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以及企业自查、组内互查、组间互查等活动,实现行业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
(五)保险机构参与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企业投保前和参保期内委托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参与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风险管理和事故善后等工作。
(六)园区协作模式。根据产业园区生产、安全关联度大的特点,以核心企业为龙头,其它企业参与、政府统筹协调,实现园区企业的生产组织、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联动,由点及面逐步提升区域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