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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山县第十七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创新实践热情,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山县第十七届中小学电脑制作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学生。
二、项目设置
本届电脑活动内容分为“评选项目”、“创客项目”。
三、“评选项目”项目设置与评比办法
“评选项目”是指使用计算机创作、设计、制作的数字化作品。
(一)项目设置
小学组:1.电脑绘画2.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3.电子板报4.电脑艺术设计(生活创意设计)5.网页设计6.电脑动画7.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8.微视频(英语数码故事创作)9. 计算机程序设计(创意编程)
初中组:1.电脑绘画2.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3.电脑艺术设计(生活创意设计)4.网页设计5.电脑动画6.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7.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8.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9.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10.微视频(英语数码故事创作)11. 计算机程序设计(创意编程)
普通高中组:1.电脑艺术设计2.网页设计3.电脑动画(二维)4.电脑动画(三维)5.电脑动画(健康教育专项)6.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7.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8. 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9.计算机程序设计 10.微视频(微电影)
中职组:1.电脑艺术设计2. 电脑动画(二维)3.电脑动画(三维)4.计算机程序设计
(二)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2人,普通高中组、中职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
3.作品中不能以链接网站或其他网页的内容作为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英文小写字母。
(三)评比办法
1.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2)严格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视情况取消其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1-3年的参赛资格,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校。
(3)已正式出版的作品、已参加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4)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2.技术测试:包括参赛资格审查,作品“形态界定”审定和作品安装、运行测试等。通过技术测试的作品提交专家评审。
3.专家评审:由专家评审组,按照作品评比指标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等级。
4.综合评定:综合审定评比结果,确定作品最终获奖等级。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七届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创客项目”项目设置与评比办法
“创客项目”是指在电脑辅助下设计和创作的体现多学科综合应用和创客文化的作品。
(一)项目设置
初中组:创意智造
普通高中组:创意智造
(二)作品制作
1.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2.初中组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2人,普通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
(三)评比办法
1.作品资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