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现将《芳村镇生猪整规治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芳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8日
芳村镇生猪整规治理考核办法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镇各村生猪整规治理工作,加强工作推进,根据常山县生猪养殖整治转型办要求确保完成各项工作内容,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其中A类村为:前进村、石塘村、园区新村、芳村村、东源村;B类村为:泮坑村、洁湖村、河边山村、下猷阁村、大处村、芙蓉湖村、前姜村、横山路村;C类村为:前塘村、东岗村、新桥村、猷阁口村、上猷阁村、井河村、修书村)
二、考核内容:禁养区、敏感区、关停退养,村中场关停及拆除养殖用房,防生猪复养,排泄物治理达标等工作。
三、考核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禁养区、敏感区、关停退养,村中场关停及拆除养殖用房,防生猪复养,排泄物治理达标等内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按照评分标准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打分,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四、评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相关考核标准分别赋予相应分值(详见附件)。
五、奖惩办法
(一)生猪整规工作纳入行政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二)通过年度镇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村;考核得80分以上的为良好村;考核得70分以上的为合格村;考核得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村。
(三)镇设立生猪整规治理专项考核奖,奖励对象为村主职干部。A类村年度考核优秀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2000元;年度考核良好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1500元;年度考核合格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1000元。B类村年度考核优秀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1500元;年度考核良好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1200元;年度考核合格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1000元。C类村年度考核优秀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1000元;年度考核良好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800元;年度考核合格村奖励村主职干部各5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村不得奖,并扣除行政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生猪整治考核分。
(四)村主职干部奖励由镇财政支出。
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由镇生猪整规复养反弹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芳村镇生猪整规整治考核评分标准(A类村)》
2.《芳村镇生猪整规整治考核评分标准(B类村)》
3.《芳村镇生猪整规整治考核评分标准(C类村)》
附件1:
芳村镇生猪整规整治考核评分标准(A类村)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节 | 得分 |
★排泄物治理40分 | 安排项目的养殖场完成项目建设达到上级验收合格,自行自理的养殖场按照“一场一策”方案落实到位得满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29373.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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