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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6〕12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三场所二企业”安全生产突击攻坚
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推进《常山县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9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三场所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突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范围
全县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金属冶炼企业和液氨制冷企业;攻坚检查内容按照《常山县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执行,具体见附件检查表(见附件1、2、3、4、5),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原已有在用检查表的,可按各自的检查表检查。
二、行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6月22日。
行动目标
行动采取集中突击攻坚的方式,用一个月完成“三场所二企业”底数完全掌握、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执行正常,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岗位培训教育到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评估正常开展。
四、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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